西考办发〔2012〕3号
西乡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2年度目标任务及特色工作的通知
各镇、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科学、客观分解各镇、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引导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区域、行业优势和特点突出工作特色,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各单位上报2012年度目标任务及特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上报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县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目标、西乡县2012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上级业务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指标的基础上适当加压,力争超额。上级业务部门暂时没有下达当年指标的应提前做好衔接和确定,避免上报任务数小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数。
(二)目标任务应符合本镇、部门(单位)的特点和优势,全面反映本镇、部门(单位)的职责及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凸显刚性指标。
(三)目标任务应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细化,确实无法量化及细化的需简要明确的表达出应该达到的目的和效果,杜绝目标任务过于宏观和笼统,出现无法考实、无法操作的现象。
二、特色工作上报要求:
特色工作是指能够代表一定区域特色或相关行业特点的创新性工作,应具有鲜明的区域行业特性、较强的带动示范作用和较为持久的社会影响效果。各镇、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特色工作的基本内涵,按照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要求,认真确定特色工作,力求全面反映本区域、行业特点,易于量化,便于考核,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在具体确定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独特性:特色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目标任务,要体现区域、行业特点,是本区域、本单位独有的、区别或优于其他区域或单位的基础型、支撑型、产业型、成长型的工作,有独特的地域和行业属性,并在一定范围和一段时期持续实施、发展,从而成为地域和行业的“名片”。
(二)全局性:特色工作不是单方面的一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区域、本单位资源、职能优势,从整体上优化配置人、财、物力,全面动员,各方参与,形成共同的工作合力,带动本区域、本单位实现全面提升、科学发展的目标。
(三)带动性:特色工作不是表面化的创新实践,要从制约本区域、本单位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寻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任务,有较大的覆盖面、参与面,从而拉动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本区域、本行业内城乡居民及干部群众普遍受益,最大限度地分享改革创新、特色经营的成果。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目标任务和特色工作的分解、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上报的目标任务和特色工作必须经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保目标任务分解设置客观、科学、周密、可行。
2、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进一步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指标,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要坚持标准、量质并举,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检验和考核。要防止和杜绝有意低报、漏报重要目标和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倾向。
3、按时报送。各镇、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和特色工作确定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本部门(单位)的县级领导审定签字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附U盘电子文档)送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5楼 电话:6215384)。同时,上报本单位分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见附表)。
附件:1、目标任务上报单位名单
2、西乡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登记表
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