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考办发〔2011〕1号
西乡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1年度特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党群部门(单位),县直政府部门(单位):
近年来,随着特色工作纳入考核并深入实施,全县各乡镇区域特色逐渐明晰,部门行业特点更加突出,涌现一大批特色乡镇、旗帜部门、品牌产业及优秀团队,有效地彰显了西乡干部群众的创新精神,有力地推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为了进一步突出乡镇、部门特色,打造更多的工作亮点,经研究2011年继续把特色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加大计分权重,注重过程,严格考评,最大限度地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就报送2011年度特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工作的确定原则
特色工作是指能够代表一定区域特色或相关行业特点的创新性工作,应具有鲜明的区域行业特性、较强的带动示范作用和较为持久的社会影响效果。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特色工作的基本内涵,按照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会、全县2010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表彰大会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确定特色工作,力求全面反映本区域、行业特点,易于量化,便于考核,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在具体确定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独特性:特色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目标任务,要体现区域、行业特点,是本区域、本单位独有的、区别或优于其他区域或单位的基础型、支撑型、产业型、成长型的工作,有独特的地域和行业属性,并在一定范围和一段时期持续实施、发展,从而成为地域和行业的“名片”。
(二)全局性:特色工作不是单方面的一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区域、本单位资源、职能优势,从整体上优化配置人、财、物力,全面动员,各方参与,形成共同的工作合力,带动本区域、本单位实现全面提升、科学发展的目标。
(三)带动性:特色工作不是表面化的创新实践,要从制约本区域、本单位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寻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任务,有较大的覆盖面、参与面,从而拉动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本区域、本行业内城乡居民及干部群众普遍受益,最大限度地分享改革创新、特色经营的成果。
二、特色工作的考核要求
(一)特色工作要审慎确定。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特色工作实施的经验和教训,认真研究本乡镇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基本职责,深入调研,吃透政策,集中决策,科学确定。必要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论证筛选,慎重确定特色工作,为年度考核取得好成绩奠定良好基础。
(二)特色工作要少而精。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选择体现本乡镇、部门(单位)特点的1-2项特色工作,不可贪多求洋,更不得与本乡镇、部门(单位)所承担的目标任务重复(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待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审定后上报)。同时,目标任务中没有茶叶、烤烟指标的乡镇,要确定其他特色产业(不同于特色工作)作为茶叶、烤烟指标同分值考核,与特色工作一并上报。
(三)特色工作实行过程考核。特色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赋分,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后即可向县考核办申请验收考核。考核过程中,原则上按照分类综合考虑特色工作的重要程度、工作量和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赋分,对事关全县科学发展大局、工作量较大、社会影响深远的工作赋分适当提高,对完成效果非常明显、超额较多的工作实行不超过特色工作总分20%的加分。
三、特色工作的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单位)在上报特色工作时,要制定完成特色工作任务的详细实施方案,具体明确到指标名称、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到月)及具体措施等,经联系本乡镇的县级领导、分管本部门(单位)的县级领导审定签字后,于2011年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附U盘电子文档)报县考核办。
(二)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按月上报特色工作完成进展情
况,全面完成后要进行系统总结,县考核办适时实地考核,并于年底由县考核组复查,得分计入综合考核责任书。
(三)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工作报送和实施工作,从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抓好落实,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西乡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