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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2012年度“十大亮点工程”和“十项亮点工作”评选实施方案
2012-11-21  

 

西办字〔2012113

 

 

中共西乡县委办公室

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乡县2012年度十大亮点工程和

十项亮点工作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人大、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群团,驻县单位:

 

《西乡县2012年度十大亮点工程和十项亮点工作评选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西乡县委办公室

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9

 

 

西乡县2012年度“十大亮点工程”和

“十项亮点工作”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创新动力和工作落实能力,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化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亮点工程、亮点工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西乡实际,充分发挥评选活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创新的作用,将评选工作作为激发各级各单位奋勇争先、创先争优的有效平台,将评选过程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过程、宣传过程和凝聚人心的过程,为推进全县加快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全市一流、全省知名”的评选标准,突出实践、鼓励创新、公开公正、注重实效。

三、评选范围

1.亮点工程在全县2012年度10个重大建设项目、34个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评选;

2.亮点工作在全县年度重点工作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内评选。

四、奖项设置

全县共评选亮点工程10个、亮点工作10项。

五、评奖条件

1.“亮点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截止年底,工程完成投资额度必须达到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的100%以上;

(2)工程形象进度好,已完成年初县上下达的预期目标,现场工程量完成到位,感观效果好;

(3)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工程法人制、工程合同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较好;

(4)能够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将资金筹措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无违纪违章事件发生;

(5)工程质量安全达标,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包(主)抓领导协调工作落实到位,工程建设环境保障有力,项目推进顺利;

(7)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8)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公众形象,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2.“亮点工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凸显本区域、本部门工作特色;

(2)工作部署到位,措施有力,进展顺利;

(3)工作具有特色性和创新性,具有一定的推广或借鉴作用;

(4)工作在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增收、主导产业发展、工业突破、三产活跃、工作提升等方面具有明显贡献,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5)工作成效突出,亮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在省市有一定影响。

六、申报办法

1.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由各镇、各部门按要求申报,“两代表一委员”可在县人大办、政协办组织下实施推荐;

2.申报成果须填写《西乡县亮点工程申报表》和《西乡县亮点工作申报表》。成果简介须真实准确,不超过1500字,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带多媒体素材),于1120前一并报送县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考核办);

3.各镇、部门、单位可申报亮点工程1个、亮点工作1项。

七、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县2012年度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评选活动组委会,县委副书记李永春任组委会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仕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振文任副主任,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考核办、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安监局、信访局、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考核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振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2.评审程序。

⑴初评。由评选组委会采取查看印证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各镇、各单位上报的亮点工程及亮点工作进行初步筛选甄别,提出“亮点工程”、“亮点工作”各20名初评入围意见。

⑵评审。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网上投票、省市县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投票、科级干部投票、县级领导投票四个方面进行投票评审。分别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考核办负责,对初评的各20项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及纸质材料进行情况简介,由广大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科级干部、县级领导进行评审,提出各10名获奖名单建议。其中,网上投票占总分的40%,“两代表一委员”投票占总分的20%,科级干部投票占总分的20%,县级领导投票占总分的20%

(3)审定。由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获奖名单。

(4)表彰。对评选出的年度十大亮点工程和十项亮点工作以县委、政府名义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总结宣传。对各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深入挖掘、总结提炼,积极向中省市媒体宣传,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纸质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和推广。

3.时间安排。

⑴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10261110):制定评选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由县文广局负责,拉开评选活动序幕,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掀起评选活动高潮。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和电视台开辟“十大亮点工程十项亮点工作”评选活动专栏,分期对评审的各个过程和入选的工程及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⑵申报阶段(11101120):各镇、各单位立足本单位工作特色,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对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准备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点工作进行总结、筛选、初验和上报。申报单位须按照评奖标准,实事求是组织申报参评,所提供的印证资料要齐全、真实。

⑶评审阶段(1120115):县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初评、评审、公示和审定四个程序进行全面、认真地评审。

⑷表彰奖励(20131153月):草拟印发表彰文件,做好表彰准备工作,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大会上对评选出的十大亮点工程和十项亮点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⑸宣传推广阶段(20133月—4月):对各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行深入挖掘、总结提炼,通过各级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推广,以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八、工作要求

1.各镇、部门、单位要把评选作为提升单位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精心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切实体现出本镇、本部门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

2.严格评选质量。县考评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公平、公正地评选,切实评选出一批落实好、进展快、成效显著、影响力大的亮点工程和亮点工作,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凡发现参评成果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奖励;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西乡县2012年度亮点工程申报表

      2.西乡县2012年度亮点工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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