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淇县讯 (通讯员 淇组轩)近期,河南淇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委托制度”,基层党支部支委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委托人,每人联系一名流动党员,确保每位流动党员都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对流入地已成立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委托人帮助其参加流入地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流入地单位没有党组织和短期外出务工的,委托人应提前电话通知他们回来参加组织生活会;对不能回来的,由委托人向其主动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精神和要求,流动党员通过短信、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对支部的意见建议、自评和互评意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委托人向全体党员通报流动党员提出的自评和互评意见,并将流动党员全部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接受党员、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会后,委托人向流动党员逐一反馈会议和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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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3
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05版:基层党建 原文链接: http://www.zuzhirenshi.com/dianzibao/2014-09-03/5/a4ff0d7a-251a-468e-b4e4-6a65a544c74a.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