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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4-02-0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 117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近日,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为推动《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精通各项措施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上来,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为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抓好集中培训和轮训。要把《干部任用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要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组织人事干部为重点,集中一段时间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培训,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组织部负责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人事干部的轮训。

三、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在干部标准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动议,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坚持发扬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既注重群众公认,又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要改进考察方式方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要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改进选拔程序和素质能力测试测评方法,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着力解决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问题。要从严掌握破格提拔,严格审批把关,增强公开性透明度,既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防止“破格”变成“出格”。要坚持从严选拔干部,严把组织人事纪律关,把“十不准”要求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检查是否进行了认真学习,是否有贯彻落实的要求和措施,是否自觉遵守。要用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着力检查选拔任用干部导向是否端正、程序是否合规、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真正实现干部工作的风清气正。

五、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要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干部任用条例》相对照,符合精神要求的,要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完善;不相符的,要尽快修改完善。对《干部任用条例》已有原则规定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对《干部任用条例》已提出方向但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勇于探索创新,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总结规范,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六、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支持并自觉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积极宣传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和意见,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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