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组通字〔2012〕52号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关于对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进行分类定级的通知
各镇党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进行分类定级的通知》(汉市组通字〔2012〕65号)精神,现将我县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是贯彻中省市有关精神,落实“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各镇党委要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遵照分类定级标准,逐站点进行核实打分,要通过此次分类定级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全面了解本镇终端站点建设运行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将各远程教育站点打造成为政策宣传中心、知识传播中心、技能培训中心、文化活动中心。
二、分类定级标准
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基本标准:1、设施设备完善。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电信模式站点能够流畅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卫星模式站点能够接收、播放、存储、回放中央平台传送的节目,本地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具备条件的站点要配备投影仪,接通互联网。2、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挂牌上岗;管理人员经过县以上培训;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3、站点使用率高。坚持经常开放,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选播节目针对性强,有节目预告栏,预告及时;坚决杜绝“零点击”。4、学用组织有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示范站点所在镇(办事处)、村(社区)应在当年“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被评定为先进单位、二类以上村或晋升档次的村。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
三、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按照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标准,由各镇党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为确保分类定级客观真实,各镇党委要组织人员对每个远程教育站点的设备安装运行、“五防一配套”、制度上墙、管理人员配备、操作人员操作、教学资源下载存储、学用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实地检查,切实摸清远程教育站点的实情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站点逐一定级。先进站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
3、检查指导。县委组织部通过深入基层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各镇党委分类定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整改提高。结合站点分类定级情况,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着力提升先进站点辐射带动水平,推进一般站点升级达标,整顿后进站点,使其规范运行。
5、完成时限。各镇党委要在2012年7月6日前完成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并将分类定级附件报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远教办。
附件: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打分表》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明细表》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