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 陕西党建网 | 三秦先锋网 | 汉中党建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党建动态 | 基层党建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西乡考核 | 第一书记 | 远程教育 | 组工文摘 | 网上党校 |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党建>>基层简报>>正文
《基层简报》(2010年第二期)
2010-04-25 录入:陈林清 

 

西乡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简报

第二期

(总第72期)

中共西乡县委农村基层

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古城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呈现四大亮点

古城镇党委以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落实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为目标,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2010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呈现四大亮点。一是保持经常学习。坚持每周星期一由科级领导干部轮流领学农村政策法规、干部廉洁自律知识,帮助干部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在县委党校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镇党校软、硬件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党校阵地,邀请县级领导、县委党校教师宣讲政策理论,开展形势教育,提高镇、村干部和广大党员谋发展、促和谐、保稳定能力。三是创新培训内容。在加大茶叶、生猪、烤烟主导产业技术培训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城镇建设规划、招商引资、市场经济、项目规划申报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干部知识面,提升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四是改变培训方式。转变传统课堂讲授方式,有效利用本镇烤烟大棚育苗及种植示范园、养殖场等产业基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增强技术培训的实效性、操作性。同时,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座谈会,围绕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展开讨论,使教育培训服务于率先突破发展。

截止目前,全镇召开生产技术培训6场次、政策理论培训3场次、招商引资及发展思路座谈会3次,参训党员干部群众1100余人次。      (杨兴会)

 

三花石乡推行村干部养老基金积分制

三花石乡创新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在全乡村干部正职中推行养老基金积分制,实现村干部“责、权、利”有机结合,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一是拓宽基金来源渠道。乡党委每年从县拨乡转移支付资金和烤烟税收返还款中各提取5000元,同时,动员本乡有条件的企业捐赠,确保基金每年新增1万元以上,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合理制定积分办法。根据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相应的村支书、村主任分别计分,考核为优秀等次各计3分、良好等次各计1分、一般等次计0分,较差等次各扣1分,计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基金发放依据。三是规范养老金发放办法。自200911后正常离任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从年满60周岁的次年元月份起,按在职期间积分数量,积1分每月可从基金专户中领取养老金5元,通过“一折通”直接拨付到帐。同时,明确规定任职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罢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享受养老金补助。按照制度规定,在正职岗位10年的村干部满60周岁后,平均可积20分、年享受养老补助金1200元,最高可积30分、年补助金额达1800元。(赵亿谋)

 

左溪乡推行村党支部每年办一件大事制度

为切实发挥好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左溪乡推行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办一件大事制度。一是明确大事范围。根据实施方案,村支部确定的每年一件大事,必须是本村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受益范围大的好事实事,主要指涉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电、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村庄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增加村级集体积累2万元以上、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二是规范确定程序。各村的“大事”严格按照村级“三四五六”民主治理程序确定。由村党群议事会成员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具体事项和实施方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修订形成决策方案;召开党群议事会广泛征求意见,讨论表决,形成决议提交乡党委审查备案。三是注重公开和监督。各村按程序确定的大事,由村党支部根据决议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在村党务公开栏中公示具体事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党员群众对项目的决议情况、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评定”制度,实行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考核办法。乡党委、政府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各村进展情况;6月底,乡党委、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大事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底,结合“两述两测”活动,召开述职测评会,由村“两委”向党群议事会报告大事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乡党委组织考核验收组逐村验收,结合测评情况量化赋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联评。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联评为全乡第一名的村,村支部书记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兑现年度绩效奖励工资基础上另奖500元;对考核为最后一名的村,列为后进村整建对象,村支部书记不得评为先进,并从年度绩效奖励工资中扣发400元。对一年内未完成一件大事的村支部书记,由乡党委、纪委进行诫免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为全乡最后一名的村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在换届选举时不得提名为村支部班子候选人。  (李晓霞)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基层简报》(2010年第三期)
下一条:《基层简报》(2010年第一期)
关闭窗口
·   “三色经济”助振兴
·   西乡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   党建引领志愿服务 筑牢基层“红...
·   “三抓三夯实” 为高质量发展蓄能
·   看 这个六月他们如何玩转色彩时...
·   县委组织部举办第二期“组工夜校”
·   为民办实事 小事暖民心
·   党建引领“一盘棋” 党群同心创...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西大街83号
电话:0916-6221019  邮编:723500
ICP备案号:陕ICP备16007705号  陕公安网备610724020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