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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时代311人才工程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2020-12-15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市战略,选拔培养一批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近日,我市出台《新时代311人才工程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聚焦“高精尖”人才培养,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办法》明确,启动实施汉中新时代“311”人才工程,将分层次选拔培养3名以上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领军人才,10名以上在省内外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高端人才,100名代表汉中科学技术技能水平和为汉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人才培养选拔每3年开展一次,按照不同领域分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优先考虑产业创新、非公领域和基层一线。

《办法》要求,为人才提供一系列保障服务。培养期内,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三年内安排一次疗养和外出学习培训;择优给予三个层次的培养对象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层次每人按月发放岗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培养对象同时享受汉中市优秀人才“服务绿卡”优惠待遇和便利服务。

《办法》强调,人才培养坚持服务发展、突出实绩原则,把服务汉中“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才选拔评价的重要参考,鼓励培养对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和参与公共建设、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方法。

《办法》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以基地为载体,以团队为依托,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创新创业,带动形成地域、行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到基层、企业和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知识培训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汉中日报)

 

 

附件【汉中市新时代311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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