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组通字〔2017〕51号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和开展 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为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便捷性、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分别创办了“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已成为全县党员干部在线学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建微信平台的关注率、使用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推广到位
各党(工)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号的推广应用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利用微信或QQ群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推广,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关注和使用。大力提倡党员干部采取向家属、亲戚、朋友推送的方式进行推介,进一步扩大党建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
各党(工)委要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向支部所有党员宣传推介“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确保我县已使用智能手机的党员全部关注“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
二、认真组织,强化监督,形成学用常态
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运用“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开展学习。县委组织部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实地检查党员干部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情况,并将其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县委组织部将在6月12日-20日期间,在“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展关注和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调查问卷活动(附件1)。各党(工)委要在认真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调查问卷,每个党(工)委关注和参与调查人员不得少于(附件2)规定人数。
各党(工)委于6月22日前将党员干部群众“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统计表(附件3)和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参加调查问卷情况统计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电子版)报送县委组织部远教办,县委组织部对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实印证后进行排名通报。
附件:1.“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调查问卷
2.“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任务分解表
3.“陕西先锋”、“天汉先锋”、“西乡党建”微信公众号关注统计表
4.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参加调查问卷情况统计表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