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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基层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西乡县基层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西乡县基层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22-07-06  

西乡县基层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加快建设中国最美茶乡、汉中副中心城市的组织基础,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汉发〔2022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全县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党建强、全面过硬发展强,更好锚定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总定位,深入实施“11355”战略,为建设中国最美茶乡、汉中副中心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通过创建领航星、模范星、和谐星、团结星、发展星,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基层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双强争优目标,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创新经验与典型案例。

领航星:聚焦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实施凝心铸魂行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使党的意志、党的声音、党的要求及时到达基层,变成党员、群众的行动和力量,不断筑牢基层基础。

模范星:聚焦贯彻有力、执行有效,实施先锋锻造行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及各项工作任务,把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责任落到实处。

和谐星:聚焦治理高效、共建共享,实施协同提效行动。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中,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团结星:聚焦智慧便捷、服务群众,实施连心聚力行动。走好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凝聚群众,倾力做好群众工作,在服务群众中解决困难和问题。

发展星:聚焦活力十足、融合赋能,实施提质增优行动。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开展党的工作,以党的建设成效促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三、参与范围

参与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支部。除社区党委、村(社区)党(总)支部外,其他镇(街道)党(工)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不申报不评星,主要做好所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

四、评定程序

(一)设定标准,自愿申报。根据创建要求,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明确创建标准。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按照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评选标准(附件1),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不设时间段,按照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各领域五星基层党组织评分细则(附件2),每颗星自评分值高于该星总分值85%以上的,可随时向所属党(工)委提出初验申请。党(工)委在接受初验申请后,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将具备创星条件、符合验收要求的基层党组织纳入验收范围。

(二)及时命名,动态管理。对于党支部提出的验收申请,按照分级复核、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得分高于该星总分值85%以上即为合格。

1.党支部自评达到四星及以下标准的,由党(工)委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党支部直接授星。对达到五星标准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验收组,每半年对申报党支部的相关创建资料逐一审核,进行全覆盖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文授星,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获得五星的党支部,且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申请评选双强示范党支部。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县委每年在申请评选双强示范五星党支部中进行择优推荐,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不高于全市当年申请双强示范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审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授予五星创建、双强示范荣誉称号。

3.县委组织部每年在已评定的五星党支部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定期进行抽查,特别是针对存在一级负面清单中任意一项的,取消该年度全部评星资格;对存在二级负面清单中任意一项的,取消已创建星资格。市委组织部每年对已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党支部创建情况,按照30%的比例进行回头看,对管理不到位、示范性不强的党支部取消荣誉称号。对被取消评星资格或荣誉称号的党支部所在的党(工)委,在当年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从严奖优罚劣,树牢鲜明导向。

(三)重在创建,示范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示范带动工作思路,将近年来实施的各领域标准化示范党组织创建、六面红旗村争创评选、农村雏鹰选育、红色小区党建、各领域党建特色亮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社会治理、促文明城市创建等做法,系统融入五星创建内容,打造五星创建、双强争优党建品牌,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抓创新、破难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以创建促提升,以争优树标杆。坚持以点带面、全域提升,每年对创建的双强示范党组织,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推动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有机衔接,常态推进。积极做好各类党建创建活动与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的有机衔接过渡。将在全省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中,被省委组织部评定为省级示范村”“五星级党组织的,经评估创建成效良好的,直接授予五星;被市委组织部评定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市级示范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四星级党组织的,经评估创建成效良好的,可直接授予四星并优先参与五星评定;2021年度被县委授予基层党建红旗村称号的党组织,可直接授予四星并优先参与五星评定。10月中旬前,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党(工)委对申创五星初审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评审验收。11月底前,由县委组织部对验收合格的五星党组织统一发文授星。之后,每年5月、11月县委组织部对申创五星的集中进行验收授星。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基层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对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统筹协调要素配置,从严从实评星定级,确保实现党建强、发展强双强争优目标。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牢责任,合理配置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创建。

(二)强化政策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示范引领,对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党组织加强政策支撑倾斜。

1.对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村级党组织,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所在村申报的农副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仓储基地、冷藏保鲜、产销对接和品牌打造、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以及村内水电路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管理,在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优先安排,并从切块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产业奖补资金,重点用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鼓励苏陕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向五星村倾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在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村干部学历教育提升工作中优先推荐。

2.对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社区党组织,由县民政局在涉及社区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优先推荐为省级和谐社区创建单位。同时,市财政将整合资金,以奖代补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在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村干部学历教育提升工作中优先推荐。

3.对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园区党组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在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机关党组织优先支持,事业单位实行党建目标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创建成功的国企、园区分配改革政策支持力度。

4.对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书记或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或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5.今后,县级标准化示范党组织达标创建三年行动不再单独进行,全面纳入各领域党组织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每年经市级验收创建为双强示范党组织的,由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农村、社区双强示范党组织每个奖补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园区等领域双强示范党组织每个奖补5000

(三)严格考核问效。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加分依据及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参考指标。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抓好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的督促指导、考核排名、评选表彰等工作。特别要对各党工委开展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授予优秀组织奖,对活动开展不力、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各党(工)委要夯实责任,认真指导下属党组织开展自查申报和对标创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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