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信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信访局全体机关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前,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组长高志强同志向县信访局党组传达了演晓刚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鑫兰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她强调,要坚守政治站位,明确巡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纪律,体现责任担当,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政治自觉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高志强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作用;三要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县信访局局长罗杰做了表态发言,一是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全力支持巡察工作。二是严肃纪律,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工作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信访局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7月30日—9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3992605456、1396376675,举报信箱:706846831@qq.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信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信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信访局 陈亚丽)